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井岗等57个镇为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的通知
(皖政秘〔2008〕1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7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856.6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2.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8.5%,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涌现出一批发展环境优良、企业相对集聚、行业或产品特色明显、主营业务突出、社会贡献较大的产业集群专业镇,为我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和引导全省建制镇发展特色经济,省政府认定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等57个镇为“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名单附后)。
各产业集群专业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经营环境,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为加快我省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加强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各种资源,积极开展多渠道融资活动,培育重点特色产业;要紧紧围绕自身优势,科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发挥骨干企业的产业聚集效应,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名单
合肥市
蜀山区井岗镇
长丰县岗集镇
肥东县撮镇镇
庐阳区大杨镇
瑶海区大兴镇
亳州市
谯城区古井镇
利辛县城关镇
谯城区十八里镇
宿州市
砀山县砀城镇
砀山县周寨镇
泗县黄圩镇
墉桥区朱仙庄镇
灵璧县尤集镇
蚌埠市
怀远县城关镇
固镇县城关镇
阜阳市
界首市光武镇
阜南县黄岗镇
界首市田营镇
淮南市
谢家集区望峰岗镇
凤台县桂集镇
田家庵区安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