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冀价政调[2008]26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近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群众身心健康遭受重大损害,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为维护正常的乳品市场秩序,稳定奶粉价格,现就加强婴幼儿奶粉价格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价格应急监测制度
各地物价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奶粉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奶粉市场零售价格和原料奶收购价格的实时监测。从9月19 日起,建立婴幼儿奶粉价格应急监测日报告制度,各地在市区及所辖一个县级市分别确定两家大型商场或超市作为监测点,选定国内和进口婴幼儿奶粉各两种,袋装液体纯牛奶一种(当地主销品牌,250克),进行重点监测,实行每日监测,各地每日上午10时前将当地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信息监测中心,监测情况请附简要分析说明,在9月19日监测报告中,请标明9月1日监测品种价格,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各地要认真研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对本地区乳品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二、切实加强价格管理
各地物价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302号),规范原料奶收购价格秩序,防止原料奶价格大起大落。
三、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各地物价主管部门要加强奶粉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婴幼儿奶粉价格,坚决打击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奶粉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各地检查情况和重大案例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物价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乳品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婴幼儿奶粉价格基本稳定作为近期物价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本地区婴幼儿奶粉价格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