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8〕5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六盘水市迎接国家档案
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档案局《关于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的通知》(黔档通〔2007〕52号)要求,为完善和加强我市档案工作,推动全市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迎接国家和省的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档案工作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目的是全面检查各地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客观评价各地档案事业发展状况,促进档案业务建设与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水平,使档案事业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指标体系。由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明确的指标,按职能分解到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各有关单位和各县、特区、区。具体内容是:
1.组织领导(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加强领导);
2.条件保障(基础设施、经费保障、队伍建设);
3.监督指导(监督检查、业务指导);
4.保管利用(档案资料管理、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5.科技与创新(科技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工作创新)。
(二)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当面询问、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的工作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县、特区、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档案事业发展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按规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地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关资料;要进一步建好本区域档案科学、规范管理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