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1 .用电情况。 73个市直公共机构年总耗电量 9010457度,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为每平方米 43.98度。其中, 49个合署办公机构年耗电量为 2906327度,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为每平方米 40.62度; 24个独立办公机构,年耗电量为 6104130度,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为每平方米 45.78度。
2 .用水情况。 73个市直公共机构年总耗水量 400717吨,人均年耗水量为 110.36吨。其中, 49个合署办公机构年耗水量为 155929吨,人均年耗水量为 100.21吨; 24个独立办公机构年耗水量为 244788吨,人均年耗水量为 117.97吨。
3 .用煤、用气情况。 73个市直公共机构中,市物资集团年用煤量 5吨。市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检察院 3个机构年用天然气量 14869立方米。
4 .节能产品使用情况。 73个市直公共机构使用照明灯具总量为 34653盏,其中节能灯具 3511盏,占照明灯具总量的 10.13%。
( 三 )用能情况分析
从对 73个市直公共机构的用能状况分析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人均能耗高。( 1) 73个市直公共机构的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为 43.98度,较省直机关的 76.20度低 42.28%,主要原因是我市建筑使用年限短,总体性能好于省直机关。但人均年用电量仍高达 2481.54度,按工作日计算平均每人每天用电 9.89度,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2)人均年耗水量为 110.36吨,不仅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且比省直机关人均年耗水量 75吨高 47.15%,主要原因是我市公共机构绿化面积较大、人均达到 51.05平方米,且部分单位的统计数字包含家属区用水。
2 .节能产品比重低。 2007年, 73个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灯具 3511盏占 10.13%,远低于省直机关 45.4%的比例。使用的节能灯具主要为 U型节能灯管, T5电子式荧光灯、半导体 LED灯等高效节能灯具尚未采用。节能水龙头和节能马桶的使用率也很低,省直机关的使用率已分别达到 57.1%和 72.7%。
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艰巨。 73个市直公共机构有 14万平方米的建筑急需节能改造。按照每平方米节能建筑改造成本 100元估算,全部完成节能改造需要资金 1400万元,加上未统计的其他市直公共机构,改造费用将会更高,任务更艰巨。
4 .分户计量和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急需开展。从统计情况看,市直公共机构绝大部分没有实现冷热量独立计量和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分开计量,部分单位的办公区和家属区用水、用电还没有实现分开计量。合署办公单位用电、用水的分户 (按单元、单位 )计量方面存在很大难度,不便于用能统计和考核。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审计、考核平台尚未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急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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