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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焦学军、吉州区委书记、区长李建国、青原区委书记、区长徐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张爱新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王水生、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市监察局局长王仁辉、市统计局局长胡守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建昌、市发改委副主任彭浒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罗冬光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

  (二)经费来源。

  调查所需各项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解决。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一)此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是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认识。

  (二)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调查人员和时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调查、统计、汇总、分析及建档工作,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调换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任务。在入户调查中,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文明礼貌,遵守调查纪律,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如有违纪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调查程序,确保调查质量。调查人员要把好登记关,认真查勘申报家庭房屋现状,审核相关产权、租赁材料。街道办事处要对调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不遗漏、真实准确。

  (四)要做好调查资料保密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应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调查对象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随意发布。

  (五)市、县房管部门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要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起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1:吉安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分户调查表(样表)

被调查人姓名

家庭

人数

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档次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6以下

6.1-7

7.1-8

8.1-9

9.1-10

 

 

D×0.2

 

 

 

 

 

 

 

 

 

D×0.3

 

 

 

 

 

 

 

 

 

D×0.4

 

 

 

 

 

 

 

 

 

D×0.5

 

 

 

 

 

 

 

 

 

D×0.6

 

 

 

 

 

 

 

 

 

D×0.7

 

 

 

 

 

 

 

 

 

D×0.8

 

 

 

 

 

 

 

 

 

D×0.9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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