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为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实事的实施方案
(淄卫字[2008]219号)
各区县卫生局、民政局,高新区地社局:
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免费为万名低保妇女开展健康普查列为全市妇女儿童办的十件好事、实事之一。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弱势群体为关注重点,让妇女儿童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健康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万名低保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重点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了解和掌握全市低保妇女的健康状况,为市政府采取针对性扶助措施提供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
1、时间:2008年9月-11月(具体见附件1)
2、地点:市妇幼保健院
3、查体对象:张店区城市低保妇女,年龄30-50岁,其中孕期、经期、产褥期妇女暂不检查。
4、查体内容:
(1)普通检查:一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等,针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普查。
(2)宫颈癌筛查: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
(3)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触诊和乳腺红外线扫描。
查体结果记录于全市统一的《淄博市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项目查体表》(附件2),作为健康档案留存于查体单位,查体单位向查体者出具全市统一的《淄博市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结果反馈表》(附件3),针对查体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健诊疗指导意见。
(二)全市推开阶段
在全面总结试点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低保妇女免费健康普查工作,惠及城市、农村低保妇女。
四、工作保障
卫生部门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使技术人员明确两项筛查的要求和诊断标准,保证筛查质量;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登记,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及时提出防治指导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明确职能和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低保妇女查体的安排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