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
(浙海渔计〔2008〕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8〕64号),现将2008年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表)。请列入2008年度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专款专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要建立“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明细帐,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帐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8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2008年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2008年物种资源保护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单 位
| 金额
| 项 目 任 务
|
浙江南太湖淡水水产种业有限公司
| 10
| 罗氏沼虾孟加拉国群体引进及家系育种
|
定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 8
| 养殖证制度建设和健康养殖示范
|
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
| 8
| 养殖证制度建设和健康养殖示范
|
浙江省海洋渔业环境监测站
| 2
| 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
|
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
| 2
| 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
|
合 计
|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