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对水、煤、电、油等高资源消耗产业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和技术集成研究,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开发项目,为全市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企业从事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所得,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以及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十一)强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对企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以及购买专利费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为企业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专利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无形资产质押工作,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有效形成生产力要素。
四、推进产学研结合,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十二)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支持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的补助100万元,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补助5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中心的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技术中心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企业创新重点领域,规划和建设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行业开发机构和技术测试平台。
(十三)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充分利用我市科技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通过相互兼职、培训等形式,加强不同单位科技人员的交流。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产学研合作。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捐赠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按规定在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成为产学研联合创新的主阵地。选择一批产业集中度高、技术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联合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予以适当资助,市场化运作,构建产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