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1月10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10日)废止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企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宁政发(2008)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企业创新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企业是产业之基、就业之本、财税之源、稳定之根。企业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提升南京经济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更是城市创新的活力源泉。南京的发展已经开始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新阶段,正处在一个至关重要的调整转型提升期、攻坚克难跨越期。这就决定了我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转变发展方式,更多地依靠企业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必须立足南京现有基础、自身优势和发展需要,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市场导向作用紧密结合,坚持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坚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加快建设开放式的南京区域创新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意义,积极为企业创新营造环境、完善体系、改善服务,努力促进我市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确立企业创新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促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以产学研结合为重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以产业与资本融合为切入点,推动企业新产品产业化和体制机制创新;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为主要手段,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管理升级。鼓励原始创新,更加注重于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高调优调轻调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明确企业创新的主要目标。
1、创新投入大幅增长
(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2010年不低于2%,2012年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