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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四、对乳制品行业开展全面整顿。要从原料奶供应、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农林部门要抓好原料奶供应环节,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奶站的监督检查,对原料奶加强检验检测,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切实建立和执行原料入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涉嫌三聚氰胺问题的企业,一律取消“名牌”称号;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止“免检”资格;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过程存在质量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经营者的检查,取缔非法经营。卫生部门要抓好餐饮消费环节,对餐饮店使用乳制品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乳制品行业进行整顿和规范,组织奶牛养殖场(户)、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开展质量承诺和诚信倡议活动,指导行业强化自律,提高产品质量,引导放心消费,并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扶持生产的措施。各地政府要帮助奶农扩大销售渠道,要求企业按合同收购;要积极研究对奶农的扶持政策,确保奶农利益不受大的影响。要通过全面整顿,使乳制品生产和市场秩序得到根本性改观。

  五、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向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实行驻厂监管。要监督企业严格检验进厂原料奶,不合格原料奶不得投入生产;监督企业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标准组织生产;监督企业严把产品出厂关,确保批批检验合格,不合格乳制品一律不得出厂。企业不具备三聚氰胺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具备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

  六、保证乳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各地政府要大力组织生产、供应质量合格乳制品,增加货源投放市场。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产量、库存、销量、流向等情况的每日监测和监管,积极组织货源,做好产销衔接和区域调剂,确保乳制品供应。质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帮扶,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生产质量合格乳制品。农林部门要切实维护原料奶收购秩序,保障合格原料奶的正常供应。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价格的每日监测和监管,防止收购鲜奶压级压价,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查出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问责,凡是因渎职失职、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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