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各高校要在现有专业基础上,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优化结构,专业建设的遴选要有利于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职业技能型人才及复合型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培养;要优先遴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学科;要积极加强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性学科建设。高等职业教育要继续整合资源,全区集中办好现有的8所高等职业学院,5个市要办好1所高职学院或职教中心,自治区在银川市依托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个较高水平、示范性的实验实训基地。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要达到4000人以上,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突出特色,依托行业、企业、产业办学,统筹社会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快自治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提升综合效益,发挥教育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规划布局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今后,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校由自治区统一规划布局,地级市实施;初级中学由地级市规划布局,报自治区备案,县(区)实施;小学、幼儿园由县(区)进行规划布局实施。学校规划布局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凡各地申请学校建设项目,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划组织论证、审核同意后,方可报投资主管部门和政府批准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规划布局方案,建立健全学校规划布局论证、报批及建设的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地实施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确保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
(三)适当提高学校规划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建设标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将校舍的建设质量摆在第一位。根据我区实际,今后,校舍建设要把防震抗震作为重要内容,新建学校的设防类别由丙类提高到乙类,现有学校要按照新的抗震标准进行改造。新建学校选址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选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区域,远离地震断裂带、泥石流、泄洪坝、高压电网等容易发生自然灾害或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域和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新建教学楼原则上不超过3层,农村小学一般为平房,有条件的校舍房顶采用轻质材料,提高学校建筑的抗震水平。要加强对现有校舍的抗震安全排查,及时拆除所有D级危房,及时对C级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加固,确保校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