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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政办发[2008]14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统一全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区学校规划布局,构建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学校规划布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遵循的原则
  (一)科学规划与统筹兼顾。各级政府要将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依据今后5年-10年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我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注重规模与集中办学。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小学在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原则上在行政村或联村设置;初中要相对集中,在中心乡(镇)或联乡设置;高中要设在县城及以上城市,每个县办好一个职教中心,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要设在地级市以上城市。要继续通过调整改造,在城镇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寄宿制中小学,形成规模适度的城市、农村学校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三)因地制宜与分步实施。学校规划布局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根据不同教育层级、类别及城乡、山川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出生变化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行政区划调整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因素带来的人口变动情况来进行,切忌“一刀切”。同时,要按从易到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对有危房改造任务、规模过小、质量较差的学校优先加以调整与改造。
  (四)合理布局与资源利用。学校规划布局要主动适应自治区宁东(太阳山)能源基地建设、沿黄城市带建设、生态移民工程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同步规划并适度超前做好学校建设布局工作,使学校规划布局与重点工程推进相适应,确保自治区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按照相关工程的实施需求,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效益。
  (五)均衡发展与提高质量。充分发挥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实行“捆绑式”集约化办学模式,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一帮一、“结对子”,发挥城市学校的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带动作用,送教下乡、送课下乡;实行城乡学校教师互派、交流任课,“捆绑式”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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