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标牌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宣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接受社会监督,迎接国家验收,从第六期(2005-2007)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开始,各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单位须制作标牌置于醒目位置,请农综办具体负责项目单位在2008年9月25日前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质:银色底板配木质底座。
二、规格:1.1×0.8米。
三、字体及颜色:“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为魏碑体红字;“项目名称、项目年度、项目单位、财政投资、万元、有偿、无偿”为楷体黑字;“农业综合开发”LOGO为绿色,其中ACD为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