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选拔工作方案。
1、调查摸底。四局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现任干部的人员结构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和分析人员结构特点。按照利于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原则拟定设置科级职位方案。
2、选拔办法。选拔可以按照竞争具体职位或竞争科级领导资格的办法进行,四局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选拔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四局分别组织实施。
3、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实行竞争上岗,不搞“水涨船高”原则;
(6)严格程序原则。
4、参加竞争的范围和条件。参加竞争的范围由四局自行设定,但必须为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设定竞争条件的依据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市委组织部精神。鉴于四局机构升格的特殊性,参加竞争正科级的资格条件为任职两年以上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年龄要求男在53周岁以下,女在48周岁以下。参加竞争副科级的资格条件一般为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为两年及以上)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对现任站股级职务,且任职满两年以上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学历要求均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工作步骤
1、制定两个工作方案。四局要切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三定”方案和选拔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审批备案。
2、成立工作机构。四局要分别成立实施工作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珍惜机会,积极参与。
4、抓好“五个环节”。要认真抓好报名、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科级干部的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5、做好原任中层正、副职领导的安排。对未选拔上或资格条件不符的原任中层干部须重新作出妥善安排。
三、工作要求
科级干部的选拔是加强四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站所建设的重要环节,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当前主要任务来抓;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做好舆论宣传、思想动员和必要的教育引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稳定;三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四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五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六要处理好日常工作与选拔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