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9月14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全区今年前8个月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对自治区50大庆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自治区50大庆在即,各项消防安保工作到了关键时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50大庆消防安保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李锐副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50大庆消防安保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各地还要积极筹划消防工作的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提高全社会整体抵御火灾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
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尤其是要明确各涉庆场所的消防责任。切实加强对50大庆消防安保工作的部署、督导、检查,采取有利措施促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公安、建设、工商、文化、质监、安监等监督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健全并落实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依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认真推动贯彻50大庆安保部下发的《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硬性标准》,切实加强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涉庆重点工程的主管部门、代建单位、使用单位要尽快落实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坚决不能把火灾隐患留到大庆,坚决不能让大庆活动在不安全的场所进行。社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单位,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