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管局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池政办〔2008〕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管局《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 管 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的通知》(皖节能办〔2008〕1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节油、节电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扎实开展汽车节油活动
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汽车节油的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今年机关公务用车油耗降低20%的目标。
(一)严格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转发〈安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纪发〔2008〕7号),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除经市编委批准新增设的机构外,一般不再增加公务用车编制。
(二)严格车辆配备更新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小汽车配备标准和车辆更新条件,严格履行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手续。市直单位小汽车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三)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合理调配,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并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帐。县(处)级干部出省执行公务,一般不带车,科级及科以下干部到市外执行公务,除工作性质特殊经领导批准带车外,一律不准带车。短距离外出办理公务活动,应尽量减少使用公务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除重点工作确需用车外,机关车辆一律停驶。
(四)严格车辆油耗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对本单位车辆逐个核定百公里油耗,逐月统计单车用油量和百公里油耗,并同公务用车审批表核对用油是否合理,建立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
二、认真抓好用电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