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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

  (四)引导企业加强管理。进一步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克服管理不规范、经营决策随意的现象。建立和完善内部融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五)努力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要积极与银行沟通,了解掌握银行信用评级标准,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信用等级。企业负责人要注重学习金融知识,研究金融政策、信贷政策,掌握金融产品和资金市场运作规律,遵循信贷管理和其他各类金融服务产品的运行规则,为自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配合,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由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会同市经贸委,依托全国统一的央行征信系统,充分运用市经贸委现有的企业征信系统成果,将企业纳税、环保、社保、工资发放等社会信用活动记录纳入数据库,建立起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我市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
  (七)强化舆论导向作用。金融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普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典型,引导市场各参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对极端不讲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且事实明了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金融机构举办重大公益性的金融宣传活动,地方主要媒体应积极配合且免收费用。
  三、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创建
  (八)积极做大信贷总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在发展中壮大自己、在壮大中化解风险的理念,积极用足现有政策,努力争取新增规模;要主动挖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增加贷款投放;积极向上级行办理票据转贴现,在满足企业贴现资金需求的同时,空出信贷规模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宜春市农村商业银行,争取和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不断拓宽异地融资渠道,做大信贷总量。确保信贷投放总量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信贷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动地方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九)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的功能,不断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立足项目建设,大力支持事关宜春发展大计的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围绕工业园建设,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潜力大的园区企业;着眼壮大市本级实力,适当将信贷资金向市本级倾斜,助推“三大战役”顺利实施;着力扶持薄弱环节,加大对民生工程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金融机构对工业园企业贷款年增速不低于全市GDP增长速度,农村信用社贷款要重点用于“三农”和小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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