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9月18日,省、市相继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所属学校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内食堂、小超市、小卖部的食品存货进行盘查,一旦发现国家质检部门公布的问题乳制品,立即撤架封存,并报有关部门。
  二、各学校应严把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国家质检部门公布有三聚氰胺的乳制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质量、卫生。
  三、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婴幼儿教育及托管机构进行排查,发现服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国家公布的不合格乳制品的婴幼儿应及时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动员他们配合医疗部门积极检测并实施治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