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宜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工如下:
肖超英同志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
陶方启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开发区工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业、人事、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统计、招投标、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和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工业经委(国资委)、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安监局、统计局、编办、金融(上市)办、招标局、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咨询委、轻纺协会、化医协会、机电协会、建材协会、发投公司。
联系军队、武警、关工委、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局、供电公司、烟草公司、在宜的金融和保险机构。
袁方同志 负责内外贸、外事、侨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对台事务、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商务局、外办(侨办)、招商局、台办、贸促会。
联系统战部、总工会、工商联、侨联、台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
方祖中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体育、地方志、经济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地方志办公室、残联、经研中心。
联系社联、红十字会。
王强同志 负责交通、文化、广播电视、民族、宗教、旅游、信访、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交通局、民委(宗教局)、文广局、信访局、旅游局、港口局、信息办、交投公司。
联系文联、安庆海事局、地方海事局、邮政局、在宜的通讯公司。
李胜荣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政府法制、人防、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局、法制办、人防办。
联系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团市委。
项小龙同志 负责科技、建设、规划、房地产、国土资源、环保、行政执法、市容、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城市规划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市容局)、房地产局、房改办、土地收储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地震局、城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