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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七)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具有专业执业资质人员在核心服务机构中的比例。“十一五”期间要加大执业资格培训,逐步建立各类专业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离退休中高级管理人员,大学、科研机构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组织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或行业技术经验、自愿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组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专家数据库、服务配送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业务建设。“十一五”期间,着力抓好九大服务体系建设。
  1.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总站为龙头,以省分站为基础,以市分站为支撑,以县级信息为触角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上网工程,大力开发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大信息发布量,不断扩展网络服务功能。
  2.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要支持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并逐步规范,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省、市、县三级财政都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征信服务系统,及时公布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人才培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巩固和扶持现有各级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为企业培养各类人才。全面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和“银河培训”工程,建立健全各类人才信息库、企业技术进步档案和企业名优特新产品库,积极开展职称评定、职业经理人测评推荐、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鼓励建立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对国内外相关服务培训机构以独资或与高校、企业合作的形式成立培训机构给予审批便利。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4.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辅导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前辅导及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和再就业基地等,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创业园区的建设,通过抓试点、抓培训、抓基地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大力实施“创办小企业,增加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计划,扶持一批新的小型企业的诞生和发展;抓好创业就业工程,建设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就业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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