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 2008年8月)
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现就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市场发育,加快形成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服务支撑网络。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公益性服务带动市场专业化服务的发展;坚持创新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推进服务体制改革,优化服务队伍,增强服务能力;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坚持“政府扶持,规范服务”的原则,政府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重点扶持,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二、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与基本框架
(三)目标。“十一五”期间,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要求,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服务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建设目标是:全省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建省级服务联盟,建立服务体系内在的协同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信息网络、信用服务、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重点服务体系;培育形成一批受中小企业欢迎的优秀服务机构、优质服务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四)基本框架。“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动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九大体系。即:提供各类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传播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提供融资指导、贷款担保、企业信用宣传培训、信用征集与资信评价等多层次的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培训、人才培训评价、人力资源配送等人才培育服务体系;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综合服务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提供规范经营、行业自律、经营战略、组织设计、企业文化等综合服务的行业协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维护权益、规范行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财务管理、治乱减负等政策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检测、技术咨询等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提供市场营销、展览展会、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市场开拓服务体系;提供企业诊断、管理咨询、管理培训、组织结构、发展战略策划等管理咨询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