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山西省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晋政发〔2007〕32号)精神,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社会领域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社会领域节能是全省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领域节能涵盖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生活和第二产业的建筑业等各个领域,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许多都是惠民工程,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07年社会领域能耗占到全省总能耗15%左右。社会领域节能成效直接关系到全省节能目标的完成,对于减少能耗、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现社会领域节能目标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2007年,社会领域节能力度加大,能耗结构趋好,能源消费总量比2006年下降0.48%,建筑业能耗强度由上年的上升2.86%转变为下降5.56%,实现节能量140万吨,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43.4万吨。但由于社会领域用能单位分散、涉及面广、能耗品种多、功耗差别大、改造投资高,使得节能难度非常大。另外,社会公众节能意识淡薄,管理基础薄弱,浪费严重。据统计,全社会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约占全省用电总量的14%左右。从2007年能源消耗情况看,社会领域用能需求不断增加,电耗同比增加17.39亿度,其中居民生活新增耗电量占到了2/ 3以上。今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用能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居民耗电量将成为社会用能的主要增长点,社会节能的形势更加紧迫,任务更加艰巨。
(三)社会领域节能工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普及,社会领域的节能潜力将不断增大。通过节能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全民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已成为时代的风尚。随着全省社会领域节能政策的调节作用加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和全民参与程度增强,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工作的新局面必将迅速形成。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社会领域节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完成节能目标。
二、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