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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通知
(陕教保〔2008〕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节能减排工作,缓解能源资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增强广大师生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现就开展陕西高校节能减排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节能减排的意识
  高校师生员工人数多、能源资源使用量相对较大,而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我省高校的基本现状。近年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我省高校能源资源合理使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我省高校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有一些高校长明灯、长流水、无人房屋持续供暖制冷、科技实验楼利用率偏低、使用大功率大能耗设施等浪费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风气。开展全体师生节能减排行动,关系到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并能体现师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各高校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把节能减排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节能减排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各高校要在每学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要调动学校的科研科技优势,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教育效果鲜明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减排意识。
  (二)倡导师生员工每周少开一天车,提倡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务用车本着节能减排的原则,合理按照车牌尾数安排使用车辆,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务车辆改革。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四)减少电梯使用。高校的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学生食堂、图书馆等高层建筑的电梯尽量实行偶数运转(人流高峰时段和有安全要求的情况除外),非高峰时段应减少电梯运转台数。提倡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应给予照顾。
  (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太阳能路灯、高效节能路灯等。在用电高峰时段,高校景观照明、广场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各高校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减少景观照明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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