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工作由市统计局局长李军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三)创模流程节点之三:5项社会经济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经济持续增长率,2009年市区人均gdp>1.5万元。
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主任张戈负责。
(2)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00%。
该项工作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马桂岚负责。
(3)单位gdp能耗<全国平均水平(2.59标准煤/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制定节能降耗规划和年度计划。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主任李永刚负责。
(4)制定节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56.82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主任李永刚负责。
(5)2008年8月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计划,每年3月份前完成年度计划的制定和任务、指标分解。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0.119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四)创模流程节点之四:5项环境质量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考核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2011年底前建成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五)创模流程节点之五:10项环境建设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每年增加3%。
该项工作由市农牧林业局局长刘仲虎负责。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每年增加3%。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08年12月底前将铁路地区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2008年12月底前建成中水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