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审批事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4-22个工作日),同时进行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5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建委。市建委、人防办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初审,同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管线会审。
一般工程项目施工图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直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消防部门。消防部门对施工图纸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消防部门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办结;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需由专家论证的工程15个工作日办结),送市建委备案。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由市建委牵头,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人防办、供电公司、广电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第五阶段: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拆迁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
审批事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工作日)、拆迁许可及拆迁摸底产权冻结(2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供地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涉及拆动迁的项目,项目单位持《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以及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报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颁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并通过媒体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冻结办理房屋产权、抵押、变更及户籍的迁入、分户等相关事宜。
第六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3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市建委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建委,市建委收到材料后
2个工作日内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核,市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第七阶段:施工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市建委
审批事项:招标投标等备案、施工许可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市建委,招标备案材料齐全后,核发《施工许可证》(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