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乌政办[2008]27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近期,内地发生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牛奶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9月14日,国家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生鲜牛奶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奶农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牧局(兽医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乌鲁木齐市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兽医局),负责对全市生鲜牛奶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各区(县)要相应成立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辖区内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靠前指挥,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按时完成专项检查任务,坚决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二、加强对奶牛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奶牛养殖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和检查,详细了解并掌握本地奶牛养殖的基本情况,建立奶牛生产基地、养殖户档案。要求各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其投入品使用情况及疫病防治情况,并对其目前正在使用的投入品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法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投入品。同时,要加大对各养殖场(户)负责人及生产人员的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三、加强饲料安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