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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08年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四、监督员评议(5分)

  聘请网站监督员对被评议单位网站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扣分。

  五、加分(5分)

  建成本级门户网站的加5分。加分后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六、电子政务(15分)(累积扣分以15分为限)

  1、窗口未使用并联审批系统,扣15分。

  2、不及时更新数据、上传数据,每次扣5分。

  3、不接收站内通知、通告而贻误工作的,每次扣5分。

  4、随意上网导致病毒攻击审批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扣5分。

  附3:
  合肥市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领导接听。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能按照合办〔2008〕33号文件的要求按期专题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

5分

按照要求接听的得5分,没有按照要求接听的不得分。

2

领导阅批。成员单位负责人(不含县区)对12345转办件阅批率不低于50%。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每少5%扣1分。在各单位每月自查自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年终再进行检查。

3

领导批示。对领导批示、立案督办单,能按照要求认真办理,按时反馈,办理情况须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

5分

达到要求的得5分。不认真办理,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未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的,发现1起扣1分。

4

热线畅通。保持联系或捆绑电话畅通,三方通话、转接成功率不低于80%;确保分流顺畅,交办、转办事项在第一时间有人接听、接收。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转接成功率每少5%扣1分。转接失败是指电话占线、长时间无人接听或挂在传真上。

5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热情接听,耐心询问,周到服务,认真记录,不得敷衍塞责,推脱首接责任。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态度冷漠,缺乏耐心,答非所问,催挂电话,不配合,不支持,发现1起扣1分。

6

按期反馈。对转办事项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网络反馈,按期反馈率达到100%。

15分

达到要求的得15分。按期反馈率(即按期反馈件数除以反馈件数)每少1%扣1分。

7

认真办结。对转办事项应按照拟办意见要求,认真调查处理,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办结率不低于95%。

15分

达到要求的得15分。办结率(即办结件数除以反馈件数)每少1%扣1分。

8

规范反馈。对转办事项应按照办理答复格式的要求反馈,要有本级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如实答复来电人,不得答非所问,避重就轻。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如将阶段性意见、需进一步协调办理的回复直接反馈、越级反馈,或未答复来电人、欺上瞒下、答复不实的,发现1起扣1分。

9

首接责任。能按照首接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答复、跟踪、反馈、牵头、协调等首接责任,及协同、配合等责任。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如存在提供第三方电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未履行首接负责制职责的,发现1起扣1分。

10

联动服务。对12345联办新闻栏目制作、督查督办事项或知识库更新、报送材料等工作,主动配合,认真处理,按要求办理报结。

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如存在不配合、不支持,未能按相关要求办理交办事项的,发现1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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