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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各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2008〕16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全市降水量较往年偏多,加之受5·12地震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因此,各区县教育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联系 深入开展学校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工作以区县政府为实施主体。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与同级国土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组在所辖学校的调查工作。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区县不漏乡镇(街办),乡镇(街办)不漏校,逐校进行排查。对于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填写由国土部门制定的《2008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方案登记表》,报送同级国土部门,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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