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奶粉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
(苏价电传[2008]40号)
各市物价局: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22家企业奶粉受污染撤柜下架,造成短期内市场供求失衡,并可能影响相关产品市场,为了保持奶粉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奶粉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近期各级价格部门要密切关注奶粉及相关产品市场,围绕奶粉、各类鲜奶制品及婴幼儿替代食品价格,加强对奶制品厂、超市等奶制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价格行为的检查,要重点关注进口奶粉供应及价格变化,通过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向有关生产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将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趁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罚。
二、加强举报电话值守,畅通投诉渠道。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要认真受理价格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迅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价格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要通过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件曝光、公开审理等方法,扩大社会影响,加强舆论监督,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检查工作的安排、检查成果、典型案件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邀请新闻单位参与检查活动,公开检查过程,监督自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