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制度管理
一是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二是要加强重点用油用电单位管理。年耗油1000吨以上、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油用电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测试装置,严格能源计量数据管理。2009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重点用油用电单位能平衡、电平衡测试,并实施用电实时在线监测,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市三电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用电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用电高峰时段避峰。加强无功管理,变压器总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5以上,其他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以上。鼓励利用余压余热发电。
(三)加强政策引导
一是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坚决取消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电价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合理调整峰谷价差、时段和实施范围,研究实施尖峰电价。二是加快节油节电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科技专向资金,把节油节电重大技术研发作为重点,开发和推广一批节约和替代石油技术以及高效节电技术。努力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全市的示范和推广。三是加大超标用能违法查处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开展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空调温度设定、城市景观照明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以节油节电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解读节能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宣传节能先进典型。二是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完善节油节电工作宣传方案,积极组织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当地企业,广泛开展节油节电合理化建议活动,加大节油节电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通过编印节油节电手册、指南等措施,引导广大职工开展能源节约。同时,要将节油节电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实践培训体系,组织开展节油节电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充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节油节电工作,人人参与节油节电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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