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
(郑政〔200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现就全市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市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突出表现在石油及电力的供需矛盾上。节油节电工作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好油电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周密安排,下大力气抓紧抓实。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节油节电工作中来,人人讲节约,处处节能源,进一步把全民节能行动推向深入。
二、节油节电的主要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节油节电工作。
(一)认真做好节油工作
1.汽车节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争取城市老旧公交客车按额定标准实施报废。严格道路营运市场车辆能耗限入制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届时达不到限制标准的车辆要退出道路营运市场。二是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进一步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差距。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三是完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并实施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四是加强运输节能管理。不断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实施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研究完善挂车牌照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和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甩挂运输。五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加强公共交通、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加强出租车调度,完善预约制度,降低空载率。六是实行公车每周停开一天制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每周少开一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