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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凉山州“8.30”会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时限:规划期按两年考虑(2008年10月-2010年10月),即“一年重建恢复功能,两年稳定发展提高”。

  (三)完成时间:2008年9月22日前形成送审稿,报州委、州政府审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审查;9月25日前完成修改稿经州委、州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安排

  (一)《凉山州“8.30”会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按编制大纲要求,在受灾范围确定和完成灾害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和政策措施等。

  1.牵头领导:赵世勇,县责任人:张伟。

  2.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会理县人民政府。

  3.完成时间:2008年9月25日前。

  (二)《住房建设受损情况统计表及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由责任单位按表式要求如实填写,并研提相应的政策需求(表式附后,下同)。

  1.分管领导:许正模,县责任人:康健。

  2.填报单位:州规划建和设局。

  3.报送时间:2008年9月16日前。

  (三)《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统计表及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1.分管领导:杨朝波,县责任人:殷明。

  2.填报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文广局、州人口计生委。

  3.报送时间:2008年9月16日前。

  (四)《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统计表及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1.分管领导:杨文泉,县责任人:唐晓兵。

  2.填报单位:州交通局、州发改委。

  3.报送时间:2008年9月16日前。

  (五)《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及地质灾害受损情况统计表和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1.分管领导:达久木甲,县责任人:张顺银。

  2.填报单位:州水利局、州农机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林业局、州国土局。

  3.报送时间:2008年9月16日前。

  (六)《产业受损情况统计表及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1.分管领导:杨文泉,县责任人:唐晓兵。

  2.填报单位:州经委、州农办。

  3.报送时间:2008年9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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