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太湖新城生态水系规划的批复
(锡政发〔2008〕233号)
市规划局、市水利局:
你们《关于报批<无锡太湖新城生态水系规划>的请示》(锡规〔2008〕2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北起曹王泾-五里湖,南至太湖,西邻梅梁湖,东至京杭运河-望虞河,总面积150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明确的骨干河道和调水措施。将太湖新城水系划分为“三纵三横”6大骨干河道。调水净化措施以控源为主,构建城市生态水系优化系统。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总体目标主要为保持城市水系原生态,增强河网水体流动性。
四、同意以《无锡太湖新城生态水系规划》为依据,实施太湖新城水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