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企业因企制宜合理制定工时制度,简化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各地要根据辖区内不同企业的生产状况,及时发布劳动标准引导信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劳动定额、工时管理为重点的劳动标准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合理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工时制度,改进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在符合基本条件、方案切实可行、劳动者权益又能得到充分维护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工时管理制度提供方便。
四、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指导服务,采取数质并重的综合措施,支持企业建设技能型员工队伍,切实化解企业“用工难”的矛盾。要采取经常性普遍走访和针对性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围绕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培养、储备和引进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改进和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就业困难对象开展减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择业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和辐射功能,帮助企业开展岗位培训,着力提升职工技能。健全并不断强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采取校企合作、专场招聘、网上职介等多种方式方法,实现劳动力和岗位的有效对接,为企业输送各类紧缺人才。对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点招聘的,要提供减免费服务。要切实加强失业的监控和预警,注意做好对重点企业用人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企业就业状况的变化,并配合企业做好用工调控工作。
五、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降压减负。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为契机,进一步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及担保手续等限制,简化操作程序,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要进一步扩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范围,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成本,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企业全面到位地落实各项社保补贴政策,适当扩大享受岗位补贴的公益性岗位范围,并尽可能提高岗位补贴标准。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政府免费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一个方面降低企业的职工培训成本。国家下达的外来劳动力培训资金重点支持职工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