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语委关于表彰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苏语〔2008〕7号)
各市语委,各高等学校,省有关部门:
1998年以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战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省语委决定,授予南京市教育局等30个单位“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人健等62位同志“全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战线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
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先进集体(30个)
南京市教育局
无锡市教育局
新沂市教育局
常州日报社
苏州市教育局
如东县教育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
淮安市实验小学
盐城高等师范学校
江都市教师进修学校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靖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江苏教育电视台
江苏教育报刊社
南京理工大学
三江学院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