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交发〔2008〕178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
2008国庆节及杭州第十届西湖博览会即将来临,当前又正值“残奥会”召开时期,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在节日及西博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与往年相比,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取消了“五一”劳动节长假,导致游客和探亲访友的人员相对集中在国庆期间外出,交通流量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第二,随着市民休闲意识的提高,大量游客将涌入水上景点及农村休闲场所,这将给水上安全管理及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带来新的压力。第三,今年系统安全工作任务繁重,系统上下从年初到目前,安全工作一直处于紧张和高压的状态,一旦残奥会结束,正值国庆假日,极易产生麻痹和“松口气”的思想,如果不引起重视、就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和西博会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按照《
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组织安排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责任,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安全检查
在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节前,要组织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搞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重点开展好以下检查: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尤其是要突出检查公路及水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车站、码头、渡口等运输单位和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标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以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值班情况等。各受检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时间及时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实行事故隐患排查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