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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交明电〔2008〕2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十一”假日期间我省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优质、畅通,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旅游和出行需求,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08〕09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十一”黄金周运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流情况预测
  (一)运力运量预测。据预测,今年“十一”黄金周七天,全省公路将发送旅客3614万人次(其中旅游114万人、出租车567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水路客运量将达到150万人次(其中沿海约116万人次,内河约3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29% 。在运力准备方面,全省预计可投入客运车辆3.69万辆(其中旅游客车3463辆),客位比去年同期增长3.1%;预计可投入客船988艘64000客位。投入的运力能满足节日期间旅客运输需求。
  (二)客流特点预测。一是今年国庆长假放假时间提前到9月29日,客流高峰也将随之提前。道路运输客流高峰期将在9月28日下午和9月29日出现,省内的杭州、宁波和温州,省际的上海、苏州、无锡等地高速客流以及余姚慈溪景点、普陀山、雁荡山、新昌和小商品市场的旅游客流预计比较旺盛。水路运输客流仍将集中在舟山、千岛湖等旅游热点地区。二是由于今年春节期间的冰雪灾害、“五一”黄金周的取消以及奥运会的召开,不少旅客取消了当时出行计划,“十一”长假期间客流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运力,保障道路水路畅通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要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通过科学分析预测,提前组织运力,制订周密、可行的黄金周运输方案,备足运力,加强调度。同时还要制订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运输预案,预留机动运力,确保有序运输。
  各级公路、航道部门要做好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出入旅游景区公路、水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路、水路的畅通。公路、航道的施工地段要及早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标志和设备,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影响黄金周旅客运输的正常进行。各公路收费站要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地方海事部门要维持良好的通航秩序,优先放行客运船舶。
  (二)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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