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用工制度规范并按劳动法规严格执行,对司乘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司乘人员享受相应的报酬、“五险一金”和劳保等政策;
(7)司乘人员具有统一的营运服务规范,质量标准明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成立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保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治邦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王祉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海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振晋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易治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奕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明宝 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易治军副局长兼任。
四、更新后车辆的技术要求
(一)配置尾气排放达到欧Ⅲ以上标准的天燃气发动机;
(二)进入市区的公交线路配置9米以上11米以下公交车辆。余下线路配置8米以上11米以下公交车辆;
(三)更新后的公交车辆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参照2007年政府采购的40辆天然气公交车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配置执行。
五、运力配置
各线路运力配置由线路经营企业提出申请,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配置意见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交车辆更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0日,主要任务是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第二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5日,主要任务是提出更新申请,办理更新手续;
第三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为9月26日至2009年3月8日,主要任务是旧车退市,投放新车;
第四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时间为2009年3月9日至3月18日,主要任务是强化管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