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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6)企业用工制度规范并按劳动法规严格执行,对司乘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司乘人员享受相应的报酬、“五险一金”和劳保等政策;

  (7)司乘人员具有统一的营运服务规范,质量标准明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成立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保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治邦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王祉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海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振晋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易治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奕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明宝 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易治军副局长兼任。

  四、更新后车辆的技术要求

  (一)配置尾气排放达到欧Ⅲ以上标准的天燃气发动机;

  (二)进入市区的公交线路配置9米以上11米以下公交车辆。余下线路配置8米以上11米以下公交车辆;

  (三)更新后的公交车辆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参照2007年政府采购的40辆天然气公交车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配置执行。

  五、运力配置

  各线路运力配置由线路经营企业提出申请,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配置意见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交车辆更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0日,主要任务是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第二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5日,主要任务是提出更新申请,办理更新手续;

  第三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为9月26日至2009年3月8日,主要任务是旧车退市,投放新车;

  第四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时间为2009年3月9日至3月18日,主要任务是强化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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