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三亚市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档次,方便市民出行,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地发展。根据《三亚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鼓励更新、投放和使用高档、豪华、环保、安全的公交车辆,全面推行和构建“公车公营”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和实施《暂行规定》为指导思想,促进我市公交行业科学、稳步、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在规定时间内,将我市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较差,废气排放不达标的或至2008年12月31日止已营运5年以上的中、双门柴油公交车,更新为尾气排放达到欧Ⅲ标准以上的高档、豪华、舒适、环保的天燃气公交车;
(二)通过更新达到每条公交线路的车辆统一车型(品牌)、统一上线和退市时间,统一由一家企业经营管理;
(三)企业内部通过收购、重组、整合达到“公车公营”。“公车公营”是指:公交车经营公司将产权明晰、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营运车辆,在与运输生产直接关联的经营活动中,实行统一投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主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其主要特征如下:
(1)车辆产权清晰,企业全额出资购置车辆,对车辆有完全支配权和处置权;
(2)没有将公交线路经营权以单车承包、带车挂靠、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包、分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
(3)单车营收全部上交企业,司乘人员不参加单车利润分配;
(4)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企业管理范围涵盖人、车的管、用及车辆的修理等方面;
(5)企业制定完善有效的营运调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并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