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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4、县市配套自筹大灶建设经费955万元,其中:卓尼214万元、临潭39万元、碌曲255万元、玛曲288万元、夏河96万元、合作市63万元。
  5、各项目学校从学校经费中自筹1万元以上,用于大灶建设,共投入115万元。由学校拨付给施工单位。
  6、从其他教育项目中筹措649万元,其中: 舟曲22万元、卓尼50万元、临潭30万元、碌曲131万元、玛曲185万元、夏河90万元、合作市141万元。已从新机制危房改造和寄校工程奖励资金中解决的,各县市按施工进度拨付施工单位。
  炊事员工资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月工资最低标准为700元。
  四、建设标准
  寄宿制学校大灶建设必须以新建、土建为主,主要包括大灶、餐厅、开水房,兼顾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同时建浴室、洗衣房、理发室等。
  大灶:上灶学生400人以下规模的学校,建2个大灶;上灶学生400-1000人,要建3-5个大灶;10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至少建6个大灶。每个大灶不小于50平方米,并附带一个20平方米的储藏室。
  餐厅:以建多功能餐厅为主,按上灶人数的60%设计,生均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
  辅助用房:学生浴室,可采用太阳能供水系统,淋浴喷头按30人/个标准设计。
  设备:每个大灶要配备“六机两柜一炉”即:和面机、压面机、馒头机、切菜机、绞肉机、饮水机,电冰柜、消毒柜,开水炉;按上灶学生的70%计算标准,购置成套餐厅餐桌、餐凳。
  人员:炊事人员应按上灶人数配备,每50-60个学生配一名厨师。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为确保“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益,经研究,将“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0日前完成规划、资金筹措等项事宜;
  第二阶段:8月21日开建,争取10月30日竣工;同时,继续完善每所受灾学校大灶灾害评估鉴定资料和受灾档案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阶段:11月上旬验收交付使用,中下旬州上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实施“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为此,在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各县市分管县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委、审计、监察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机构,专抓工程建设。要健立目标责任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目标中。州上对组织领导不力,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进行问责,并扣减其他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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