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
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州政府今年实施的“十件实事”,改善“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办灶条件,实现校内住宿学生和校外借宿学生集中上灶目标,从根本上改善学生生活条件,进一步推动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全州教育发展,决定在全州实施“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一次性扩建和新建100所学校大灶。
二、范围
项目覆盖全州8县市和州直学校,共计100所项目学校,其中:合作市11个(含州直3个)、临潭县15个、卓尼县20个、舟曲县16个、迭部县11个、玛曲县5个、碌曲县13个、夏河县9个。
三、资金筹措渠道及办法
原则上每个学校大灶建设投资规模不少于20万元,根据学校规模和资金筹措能力,投资标准适度增加。舟曲、迭部、卓尼、临潭、碌曲等5个重灾县要结合恢复重建工作,超前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办灶问题。经测算,100所学校大灶建设、设备购置需投入资金4284万元,其中:土建3384万元、设备900万元,资金从以下六个渠道筹措:
1、从灾后重建资金中为四个重灾县筹措1450万元,用于大灶建设,其中:迭部190万元、卓尼600万元、临潭510万元、碌曲150万元。州上将采取预拨重建资金的方式,给予解决。
2、各县市抗震救灾捐款824万元用于大灶建设,其中:舟曲670万元、碌曲33万元、玛曲16万元、夏河县35万元、合作市70万元。由县市教育局,按进度拨付施工单位和供货商。
3、州级抗震救灾捐款291万元用于大灶建设补助,其中:卓尼80万元、玛曲40万元、夏河72万元、合作市99万元(含州直60万元)。项目经州上验收通过后,拨付到县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