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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电〔2008〕90号)


各市、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及时、有效、科学、合理做好与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卫生部一系列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其他品牌奶粉的婴幼儿的医疗救治工作,也依照此方案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处。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传真):0551-2602383, 2647701,电子邮箱:WSTYZC@163.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安徽省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卫生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患儿为中心,把与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以下简称“问题奶粉”)相关的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责任,开展主动搜索,统筹医疗资源,加强技术力量,科学开展诊疗,提升救治水平,努力提高救治的成功率,做到“早发现、早筛查、早诊断、早救治”,力争在我省不发生漏诊、误诊事件,不发生此类患儿死亡事件,为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对患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患儿医疗救治工作。一切以患儿为中心,围绕一切为了患儿、一切为生命、一切方便患儿、一切服从稳定的要求展开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患儿搜索、筛查、诊断、治疗、宣教、善后等各项工作措施。
  2、建立分级医疗
  初筛医疗机构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现有儿科及B超仪器及医疗条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当地情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儿童分期分批进行筛查。对可疑患儿筛查工作和一般患儿治疗工作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和设区的市级妇幼保健院承担,危重患儿一律定点收治于区域内设有儿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及宿州市立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并接受转诊。省级综合性医院、省立儿童医院和各市市级定点医院,并承担对基层相关医疗机构救治工作的指导任务。省级专家组成员负责对全省各市危重患儿救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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