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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病人诊疗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病人诊疗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电〔2008〕91号)


各市、县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根据卫生部《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结合我省目前此项救治工作的实际,我厅组织省级相关专家制订《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病人诊疗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病人诊疗方案(试行)

  一、诊断:参照卫生部有关诊规定进行筛查和处置。
  1、门诊筛查病例应常规询问有关饮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的病史和泌尿系统症状,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做尿常规和泌尿系统B超检查,对合并泌尿系统结石或其他肾损害者应进一步检查肾功能、电解质,可疑为其他原因引起泌尿系统损害者应作相应检查以供鉴别诊断。
  2、主要诊断依据
  (1)近期有饮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的病史;
  (2)有或无泌尿系统的症状和体症;
  (3)B超检查提示泌尿系统结石或结晶;
  (4)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泌尿系统损害和结石。
  二、病例治疗:本症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对症处理为主,可按照病情轻重分级治疗:
  1、一般轻症病例:
  (1)一般轻症病例是指病人虽合并有泌尿系统结石,但一般情况良好,无尿路梗阻,肾功能正常,无明显泌尿系统的症状和体征,无其他合并症者。
  (2)一般轻症病例可在门诊随访治疗。停止饮用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多饮水,碱化尿液(可口服或静脉滴注5%碳酸氢钠),保持尿液PH值6.2~6.8,每1-2周门诊复查尿常规和泌尿系统B超一次,每月复查一项肾功能,直至结石消失,随访过程中如病情出现变化,具备住院指征者应及时住院治疗。
  2、重症病例:
  (1)本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症病例,应住院诊治:
  ①肉眼血尿、浮肿、尿少或出现其他明显泌尿系统症状和体征者;
  ②合并泌尿系统梗阻或其他需手术治疗的病人;
  ③合并泌尿系统感染;
  ④合并肾功能不全;
  ⑤B超提示双肾肿大,肾实质回声增强,肾盂及输尿管璧继发性水肿、增厚,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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