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陇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市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预防和扑救各类火灾,保障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顺昨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当发生各种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时,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准确充分,安排有序,反映迅速,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种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
二、组织指挥
为了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支队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110、120、交警、电力等有关部门参加。当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需由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抢险救援的,支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归入灾害处置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对整个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支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组员由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事故区消防大队长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事故处置组、人员救生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任务分工
为了保障各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武都中队在做好经常性执勤战备工作的同时,以特勤班为骨干,组织一支15人、2台水罐消防车和1台抢险救援车的救援小分队,保证车辆器材装备的经常性完整好用,随时听从支队领导小组的调遣,成县中队在做好本区域的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也应做好向友邻地区增援的思想和物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