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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审计厅审计决定加强社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审计厅审计决定加强社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3月24日至5月20日,省审计厅对我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甘审社决〔2008〕30号),指出了我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要求针对审计的问题,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同时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为了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解决好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保障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是社会稳定的稳压器,从事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坚决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省审计厅审计决定明确指出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对我市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一次帮助、支持和促进,现在距审计要求8月底报整改结果还有20多天时间,任务非常繁重,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任务,加快整改。此次整改落实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总牵头,综合协调市财政、市地税等部门抓好落实,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积极支持配合,各县区政府、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银行要积极参与支持,确保按期整改落实。
  1.关于拖欠缴养老基金问题,由地税部门牵头、市劳动保障局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清收欠缴。考虑到清欠工作的难度,2008年当年不欠并完成历史清欠6000万元,要做到2007年欠缴资金全部清缴,对2007年以前年度部分做出清收计划,分步完成。
  2.关于金融机构应付少付社保基金利息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督促配合,各商业银行积极配合支持,据实清理欠缴利息。
  3.关于兰州大学拒绝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和兰州石化公司等8户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等问题,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地税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征缴未缴纳的失业基金、医疗基金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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