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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绿、亮、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续表2

5

推进机动车尾气整治进程

(1)加大机动车尾气整治力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严禁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上牌、上路,交警与环保部门联合在2009年开展每月一次的定期专项整治行动

市交警支队

市、区环保局

常年

(2)清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确认资质,按规定做好委托检测工作

市、区环保局

市交警支队

2009年底前

(3)更新、增加公交车,严禁不达标的公交车辆上路

市建设局

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

2009年底前

6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管理,控制道路扬尘,启动南二环、北三环等环城公路建设工程

(1)加强对城东路,北环路,工业路凤凰隔--龙净本体厂路段,北二环路,福三线莲花山环岛--铁山上洋全路段(含南环路、东宝山路),铁山街道--永峰纸业路段,龙岩造纸有限公司--红炭山水泥厂路段,龙腾路宝泰桥--体育公园路段,罗龙路,翠屏路喜鹊公司--卓鹰制铁公司全路段,龙钢生活区--121地质队路段,龙钢--曹溪浮蔡村路段,卓鹰制铁公司--南山盂华龙水泥厂等扬尘污染较严重的重点路段的货运车辆的交通管理,要求密闭车厢车斗,严禁敞篷运输,严禁超载,严禁建筑材料、水泥熟料、煤炭等货物洒落。在2009年上半年集中时间对重点路段进行清理整治,明确路段监管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措施

市交警支队

 

常年

(2)安排洒水车对以上扬尘污染重点路段进行冲洗消尘,增加洒水冲洗频次,形成常年制度,最大幅度的消除道路扬尘污染

市建设局

 

常年



  续表2

7

加强市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堆放场所监督管理,控制建筑扬尘污染

继续加强市区建筑工地建筑材料堆放场所管理,严格按照《龙岩市区建筑工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栏,实行密闭管理,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工地搅拌,并硬化工地车辆出入口道路,密闭、覆盖沙石、水泥浆、弃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防零散物漏、撒、滴,严禁敞篷转运,按指定线路运输,并及时清扫保洁。常年规范管理,明确建筑工地和施工场所监管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对不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工地或场所依法依规处罚

市建设局

 

常年

8

进一步抓好油烟治理和燃煤炉灶清理整治

2009年上半年对饮服业燃煤炉灶燃煤和油烟污染进行新一轮清理整治,对中心城市饮服业污染情况开展再一次排查,摸清重点街道饮服业燃煤和油烟污染基本情况,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制定饮服业煤改气和油烟治理的3-5年规划,采取征收排污费、发放燃气津贴、油烟治理补助等措施推进饮服业煤改气进程,最大幅度消除饮服业形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在2010年底前完成城市所有饮服业煤改气和油烟污染治理工程,全部实现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市、区环保局

市、区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区爱卫办、市城监支队、各乡镇(街道)

2009年-201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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