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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龙岩市少体校等单位记功的决定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龙岩市少体校等单位记功的决定
(龙政综〔200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上,我市运动员张湘祥、林丹、何雯娜表现优异,分别夺得男子举重62公斤级、羽毛球男子单打、蹦床女子个人金牌,为祖国争了光,为福建、为龙岩赢得了荣誉。为了表彰张湘祥、林丹、何雯娜的培养单位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决定给予龙岩市少体校、新罗区文体局、上杭县文体局分别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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