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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
(沪教委办〔2008〕66号)
上海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请示》(沪师字〔2008〕8号)收悉。为有利于吸引海内外社会各界对本市高校办学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本市高校的学校建设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
》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请你校按规定程序向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办理申请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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