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矿产品采选业迅猛发展,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在全市税收中所占比重迅速增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矿产品企业点多面广,且多处于山区,生产经营情况复杂,非法开采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逃避税收监管、偷逃税现象严重,造成了大量税收流失,扰乱了正常经济税收秩序,影响了矿产品采选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快速扭转税收流失严重状况,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促进矿产品采选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企业自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治理与规范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
(二)工作目标
建立综合治税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取消非法采矿点;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矿部门信息共享,将证照齐全的采选业户全部纳入税收管理;推行矿产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加强税源控管;查处打击发票违法、偷逃税行为,震慑涉税犯罪;处罚与引导并重,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通过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矿产品采选业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治理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
我市境内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盐除外,下同)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治理煤矿、铁矿采选业。
(二)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私挖乱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开采权、以采代探、注册洗选业非法采矿等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2打击逃避税收监管行为。对取得矿产品采选资格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督促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