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建筑物综合整治标准,对铁路沿线陈旧、破损的建筑、厂房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和翻新改造。对市区段的城市建筑实施外立面装饰和“平改坡”工程(沿线建筑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件3)。
(四)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拆除力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筑,同时拆除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危及安全的破旧废弃建筑,实现铁路沿线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残墙断壁,改善沿线环境面貌(沿线建筑物拆除任务详见附件3)。
(五)搞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铁路部门要组织好铁路站点、主要进出口和铁路管辖路段范围内的卫生整治,对主要站点和职工宿舍进行立面装饰。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本辖区铁路用地外的卫生整治。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对各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大力清理“白色污染”,加大对乱堆、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铁路沿线商业网点的门窗、橱窗、广告牌匾及建筑立面,保持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的整洁和美观。沿线各乡镇要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搞好铁路沿线、村镇周边的环境卫生,对家畜实行圈养,加强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管理,切实改善沿线环境面貌。
三、整治标准
1.对铁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简陋建筑、破旧建筑等有碍观瞻的建筑依法拆除,对拆除后的地块进行高标准绿化或硬化。
2.对铁路沿线两侧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市区段十层以下的城市建筑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沿线围墙进行高标准粉刷;标志性建筑和高大楼寓实施夜景亮化。
3.对铁路沿线两侧的建筑垃圾集中清理,并加强长效管理,保持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资金筹措
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拆迁安置量大,资金需求较多,资金筹措可以采取政府补偿一部分、企业拿出一部分、铁路部门承担一部分、开发建设消化一部分的方法解决。火车站站区环境改造资金和铁路用地范围的绿化资金由铁路部门自行解决。地方政府承担的铁路沿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市、区、县政府出资解决,绿化资金由相关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资解决。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9月10日前完成铁路沿线区域景观的概念性设计,并确定具体实施内容;